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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态环境从不是一场独角戏,爱鸟护鸟也不只在这一周|“爱鸟周”

浙江天平 2022-09-13


4月10日-4月16日是我省的“爱鸟周”,在和煦的春风中,爱鸟行动已然拉开。走进浙江法院,异彩纷呈的创新活动,引导大家更了解、爱护身边的野生鸟类,也让更多的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快跟上天平君的步伐

走进部分活动现场~


玉环市人民法院 


4月11日-13日,玉环法院举行“爱鸟周”系列活动,揭牌成立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在经济开发区新城社区设立环境资源“共享法庭”,为玉环市育民民工子弟学校近200名小学生讲解鸟类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玉环公园的大屏幕上,还进行了一场非法狩猎罪案的庭审直播——去年年底,被告人陶某伙同他人在玉环公园内使用自制弹弓捕猎多只野生鸟类。在犯罪地进行庭审直播的方式,吸引来往群众,更具警示和教育效果。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上虞法院采取多种形式向多元群体开展以“守护蓝天精灵 共享美好家园”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与区自规局、区野鸟保护者协会联合制作宣传片及普法课堂美篇推文,与区教体局、区自规局联合发文,在全区中小学生范围内开展爱鸟护鸟普法宣传活动,各中小学校通过画鸟绘画比赛、爱鸟征文比赛、主题班队演讲等活动提高学生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呼吁大家共同守护百鸟家园。

此外,上虞法院还通过上虞广播电台向听众广播《爱鸟护鸟倡议书》,授牌驿亭镇中心小学“全省首个青少年爱鸟护鸟普法学校”,现场放飞三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爱鸟护鸟的重视,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氛围。

  

开化县人民法院 


4月12日,开化法院通过设在钱江源国家公园的生态环境保护“共享法庭”在线开展爱鸟护鸟普法宣传,并联合开化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放飞救助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雀鹰,与护林员一同巡山、拆除捕鸟网。

为进一步打击和震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开化法院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在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并通过生态环境保护“共享法庭”开展普法宣讲,警示当地群众摒弃非法狩猎、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建德市人民法院 


建德法院在下涯湿地开展法治一“鹭”同行司法保护宣传活动,招募护羽法治观察员,让每位观察员在展板上签署自己的名字,明晰自己的职责所在。同时在湿地放飞红嘴蓝鹊、白鹇等鸟类,并在湿地向民众普法。


磐安县人民法院 

  

4月11日,磐安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联合开展以“守护蓝天精灵,共享美好家园”为主题的“爱鸟周”宣传活动通过选聘40名支持和赞助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卫士”,创新环境保护监督形式。

   

瑞安市人民法院 


4月12日,瑞安法院在山区学校及环资“共享法庭”开展“爱鸟周”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专题授课、展示鸟类野生动物标本等形式宣传鸟类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开展全市500余家“共享法庭”直播活动,展播“爱鸟周”公益广告、环资典型案件庭审视频等,呼吁公众守护蓝天精灵。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 


4月13日,南太湖法院的法官以湖小正宣讲团宣讲员的身份,以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宣讲经验,在浙江省“爱鸟周”期间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课堂上,宣讲员以案例为切入点,结合鸟类科学知识、鸟类保护法规的宣讲及与学生的互动,增强学生爱鸟护鸟的法律和生态意识,助力美好生态环境建设。


平湖市人民法院 


疫情防控期间,平湖法院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积极依托“共享法庭”“法治云课堂”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月12日,通过“云课堂”向平湖市崇文小学403班送上一节生动的法治课,并在村(社区)、学校展播普法宣传资料,向市民、学生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及法律规定,号召大家共同守护“蓝天精灵”。


同在蓝天下,人鸟共家园

爱鸟护鸟不只在这一周

我们一直在路上!



来源:玉环市人民法院、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开化县人民法院、建德市人民法院、磐安县人民法院、瑞安市人民法院、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平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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